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,为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安图县纪委监委积极作为、强化措施、精准发力,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。
一是主动出击,深挖问题线索。组织各乡镇纪委进村入户,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“拉网式”排查,对每一个扶贫项目、每一笔扶贫资金进行全面、系统的梳理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,并建立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台账;各纪检监察室在所联系的乡镇,选择重点贫困村进行深入摸排,密切关注和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
二是强化巡察,发挥利剑作用。把扶贫领域纳入全年巡察工作重点,将巡察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村等最前沿,加大对村级扶贫项目资金的巡察力度。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,对各部门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“机动式”巡察,针对重点人、重点事、重点问题,通过“小队伍、短平快、游动哨”的方式,发挥反腐巡警作用。
三是传导压力,压实“两个责任”。督促乡镇党委和各部门党组织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,对扶贫项目建设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,不遮掩、不应付,认真剖析原因,抓好整改落实。制定出台“乡镇纪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”,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末绩效考核内容,细化分解考核指标,定期调度乡镇纪委履责情况,对履责不力、工作敷衍的,进行严肃处理。
四是从严惩治,强化震慑效应。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纪律审查重点,对扶贫项目实施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严查快办,严惩不贷;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、政府、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,严肃问责;对查处的典型案件,一律公开通报曝光。同时,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,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、教育和震慑作用。
五是规范流程,构建监管体系。对各单位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,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,增强监管实效。探索建立扶贫领域村级组织责任清单,规范村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流程,推动监管体系向基层延伸、拓展和深化。(安图县纪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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